为全面做好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参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668号),结合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落实市、区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复学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统筹推进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二、工作要求及目标
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厌战情绪、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防控要求,按照“常态化复学、常态化防控”原则,本着对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慎重如始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着力保障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学期安全平稳有序开学,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开学时间
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开学时间严格按照《关于20xx—20xx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学时间及寒暑假期安排的通知》(淄教基字〔20xx〕26号)执行。
托幼机构(幼儿园)开学(园)时间,因今年疫情特殊情况,由幼儿园自主确定。
四、师生员工返校报到条件
(一)暑期内未离开山东省或曾有过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返淄后身体无任何异常的可正常返校。
(二)暑期内曾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返淄后未满有效隔离期的暂不返校,有效隔离期满后持核酸检测证明返校。
(三)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暂不返校报到。已经出院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有效隔离期满的密切接触者按照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做出是否复学复课的决定执行。
(四)开学前,本人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经学校批准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五)外籍师生按有关规定开学返校,暑期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与国内学生同步返校;境外返回未满有效隔离期的暂不返校。外籍专家和教师因教学科研需要确需返校的,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进行核酸检测,实行闭环管理。
(六)对没有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
五、开学前准备
(一)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各学校要对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668号)要求,细化完善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链条落实落细机制优化、预案完善、监测预警、救治准备、环境消毒、物资储备等各环节工作,做好开学条件准备。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针对本地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及零星病例等情况,按照班级、年级等范围,分级、梯次提出隔离、停课、复课等措施,并明确启动条件、程序等,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完善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盖公章、校长签字,要于8月26日前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备案。同时,区教育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春季学期未组织开学条件核验的学校(幼儿园)进行开学条件核验,达标后方可开学。
(二)进一步完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学校要积极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三)认真开展师生健康及出行摸排。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动态掌握师生开学返校前14天旅居史、与境外或中高风险等级区域人员接触史和身体健康情况。师生开学当天要提交《暑期学校师生健康管理及出行情况摸排表》,学校必须组织专人(或专班)筛查评估,对摸排的4类重点人群(a、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b、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c、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d、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返校。各学校摸排和检测情况通过原渠道于每天上午10点前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
(四)强化应急处置演练。健全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开学前各学校要联合公安、疾控机构、定点医院等,至少组织师生员工开展3次以上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模拟演习。重点对体温检测、发热症状处置、重点场所管理、应急处置等所有环节进行模拟实战演练,确保各个环节无缝对接,确保所有岗位各项流程应知应会,熟知熟会,当校园内一旦出现突发疫情时,能够按照疾控部门和定点医院指导,及时隔离、治疗、排查密切接触者,实现闭环管理,将影响降到最小。
(五)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暑假期间,全方位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杀,经常开窗通风,持续做好日常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
(六)强化防疫物资保障。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对照《学校疫情防控日常物品配备目录》《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物品配备目录》,精准测算统计日常防控物资和应急处置物资需求,在开学前储备至少可使用1个月以上的消毒物品和应急处置所需个人防护物品,并拟定分期、分批储备计划和采购方案,对各类防控物资建立台账,动态掌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做到压茬储备、按需保供、科学使用。
(七)做好风险提醒和开展防疫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及时提醒师生开学前尽量不离开居住地,并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到人员相对复杂的场所活动,教育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自身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就近就医,并及时报告学校,严禁带病入校。开学前,各学校要通过线上教学方式,集中进行一次疫情防护知识和开学后疫情防控要求培训,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明确防护要求。
六、开学后的管理
(一)严格校园管理。认真按照春季复学复课时执行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经验,完善具体举措,巩固防控工作成效。严格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进校的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并落实“测温+健康绿码”要求,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严格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不串门、分散就餐、“两点一线”往返校、人员密集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常态化措施,完善发热师生送医诊治绿色通道。倡导师生员工尽量相对固定学习、生活空间,鼓励学校通过“场地码”“座位码”等技术手段实现师生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追溯。保洁、保安和食堂职工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减少社会交往,做好个人防护。
(二)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管理。开学后继续严格落实“一日三检两报告”制度,加强对师生和食堂、宿舍管理、保洁、安保等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或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按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加强学校与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工作流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严格落实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并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坚决杜绝带病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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