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场监督及检查生产预制混凝土厂生产在香港公营房屋项目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组合屋构件廠 (混凝土或綱結構)及完成相关的记录/报告。
2. 确保预制件厂方所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组合屋构件廠 (混凝土或綱結構)达到质量保证;
3. 按照項目顾主批准的图纸及规范而生产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组合屋构件廠 (混凝土或綱結構);
4. 监督生产前后的材料(如水泥,骨料,矿渣微粉,水,混凝土砖,钢筋,起锚(吊针),地砖,瓷砖粘结剂,綱結構等)及配件(如铝窗,电线管,管接驳盒,管配件,所有铸入预制件内的材料/组件/配件,砖和瓷砖粘结剂等),并抽验及监督原材料样本由厂方运往香港测试。
5. 现场监督及检查预制件生产前后的所有相关测试;
6. 参加项目会议、施工配合等工作;不定期收集质量反馈信息;对所承担的监督负责到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