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信等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球类运动馆项目防水材料的合作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生产厂家、品名、产地
本合同供货物资为江苏生产基地生产,品牌为( 宏源),产地为江苏常州 。
第二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注:1、以上价格不含税费及材料到现场的运输费,上下车力资费;
2、以上价格包含如材料检测不合格发生的的第二次检测费用;
3、具体数量以甲方最终实际用量为主。
第三条:订货方式及交货时间
甲方按进度要货,甲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订货情况,乙方在收到货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材料生产发货施工现场。
第四条:交货方式
1、由乙方将材料运输至甲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球类运动馆 项目施工工地, 地点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内 。由乙方负责卸货,若乙方无随车搬运,可请甲方安排人下车,由乙方付下车费,乙方在将材料运抵甲方工地现场时,甲方必须安排人员随行联系。甲方指定工地现场联络人员为 冯卫军 ,联系电话 ,交货后乙方必须请甲方联络人员签字确认收到此批货物;甲方如有变更工地现场联络人员必须在材料发货(出车)前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如果甲方没有通知到乙方,导致材料延误、流窜到别处,损失全权由甲方承担。
2、乙方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合同联系人必须随时保持通讯设施联系通畅。
3、乙方应提供材料生产厂家的发货单、材料质保书、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 说明书等书面资料给甲方现场联络人员,乙方应于材料到达工地前 4 小时电话或短信通知甲方,以利于甲方安排卸货场地和协调工地各单位,安排运输车辆的进出场。
第五条:质量标准、检验办法及材料现场抽检方法
1、产品质量应达到 国标标准 。
2、经目测外包装完好,外包装上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标识齐全,本合同第四款第3 条约定的书面资料齐全,数量准确,则甲方应签收,甲方不签收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施工工地的业主、监理、总包方等有权对乙方供应的'材料进行质量监控,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应的材料现场进行抽检,并现场见证取样一同送至东湖高新建管站指定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若所送检材料检测不合格的,则乙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批次材料撤出施工现场,并于 日内重新组织符合要求的合格材料进场(同样由监理工程师,甲方及业主方代表现场见证取样送上述检测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由此产生的运输费,下车费以及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按 元/天进行处罚,由甲方在乙方材料费中扣除。
甲方:
乙方: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