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卖方)
乙方: (买方)
甲乙双方是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年 月日在签订本协议:
一、销售目标
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自协议签订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万元(大写),以及用于合同产品的首批货款不低于万元(大写),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三、提车返利政策
乙方须在车辆登记上牌后个工作日内将客户信息(具体资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上报至甲方商务部结算科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甲方将给予乙方结算提车返利元/台,此提车返利在次月自动转为乙方提车款。
四、地方补贴返还
在乙方将客户信息上报至甲方商务部结算科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个自然月,甲方将返还乙方元/台的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
五、车辆用途:
乙方所购上述车辆在 地区用于。乙方不得将上述车辆用于违法、违规活动,任何形式的竞赛或测试(验),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等活动。
六、支付结算
现金结算原则,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乙方应承担提车款及因支付提车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向甲方采取现款支付的形式结算,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电汇和信汇等,但如是支票付款,必须在由银行收妥,并将款项划入甲方账户后,才视为付讫;如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须经银行查询确认,并经贴现入账,甲方能够自由处置在其指定的账户中的全部款项后,才视为付讫,但贴现利息应由乙方自行支付。
甲方将在收到全部款项的情况下向乙方交付协议产品。
如果出现例外情况,乙方接收协议产品后未付款或未付清提车款,或甲方接受了乙方在发货后付款或部分付款的要求,则已经交付给乙方的协议产品或乙方已获得协议产品的提单而尚未提取的协议产品之所有权仍然属于甲方,直到订单上所列出的全部提车款金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可由甲方自由处置时为止。
七、产品交付
乙方向甲方购车,以每次订单数量为准;乙方须通过甲方规定的订单方式和流程向甲方提报订购协议产品的订单,且订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若乙方须变更订单内容,应经双方协商共同确认后修改。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车款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车发到乙方指定地点,具体到货地址乙方应在甲方发货前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有误等原因造成甲方发货延迟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在接收协议产品时,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提取协议产品,乙方须指定专人提货,并向甲方提供已签字盖章的提车委托函及相关证明文件,以供存档; 如果乙方未提供提车委托函及相关证明文件,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交付协议产品。
无论是由甲方送至乙方处还是乙方自行提取,乙方均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所提供的验收交接文件上的要求对协议产品进行验货,并在验收交接文件上对验货结果予以签字认可。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到货后乙方应对车辆的外观及基本使用性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检查确认后双方签署车辆交接单;检查确认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当自到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协议车辆,其质量符合生产之日适用的制造商的生产标准,并附具产品合格证;双方特此确认,协议产品的功率、总质量、电池容量、最高时速及其它具体数据只被视为近似值。
如果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取货物,则甲方有权根据延迟提货的时间长短向乙方收取相应的仓储保管费等。
车辆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到后的卸车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除协议产品的提车款外,依管理文件规定对于协议产品在配送和运输过程中需要由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按时支付。
随车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甲方《随车物品移交清单》免费提供。协议产品灭失和毁损的风险自乙方接收货物之时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如果乙方没有及时按要求接货,并且该延迟接货不是由甲方引起的,则货物灭失和毁损的风险和/或其他费用自应接货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同时乙方在将协议产品销售给最终用户之前负有对协议产品进行妥善保管和维护的义务。
八、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提供相应上牌所需的各种资料保障各项工作如期实施执行;
乙方在车辆注册上牌后,需在个工作日内,将申报国补所需资料以指定方式回传给甲方,具体要求及资料清单见附件;
甲方对乙方开具所购车辆的增值税发票;
甲方对乙方按协议采购价进行结算,不再享受甲方所发布的任何其他政策(含商务政策)支持,乙方今后增加需求,优惠政策另外协商;
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的相关信息泄漏给其他人;
因车辆故障及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甲乙双方应高度重视,迅速予以妥善解决,减少负面影响。
九、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协议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权威机关的证明。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协议约定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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