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
您好!
春节将近,为确保您和学生的人身安全,也为了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根据〖州市烟花竹安全管理规定》〖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州市池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池区烟花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生在限区、限时禁止燃放烟花竹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您和孩子一起履行。
1.如需燃放请到有正规执照的网点,进行购买合格的烟花竹。
2.严禁在校园周边燃放烟花竹。
3.坚决禁止在禁放区和禁放时间(池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竹区域,燃放时间为8天,即腊月二十三、大年三十至初五及正月十五。)内燃放烟花竹。
4.请您教育孩子并和孩子一起自觉遵守府的法规,加强对孩子在限定区域和限定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竹的监督管理。
5.严禁在楼道、井盖等危险区域及易燃易等特殊场所燃放。
6.如需燃放请到有正规执照的网点,进行购买合格的烟花竹。
XX区张掖路小学
20xx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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