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前期就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沟通的合作协议之精神以及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报建项目采购之需求求,双方本着精诚合作,相互配合的原则签订本承诺函。针对此项目双方作如下承诺: 1、甲方尽权力为该项目提供相关实际性的指导,为团队提供技术帮助,努力配合乙方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开展工作;
2、乙方承诺项目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并承诺甲方为该项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反之,乙方须按中标总金额的15%的赔偿金额赔偿给予甲方。
3、签约附件附加对方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本承诺不因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无效而无效。承诺人各自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5、该承诺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承诺人: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