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苏州淞南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张海林
项目名称:苏州海亮香榭丽住宅项目消防工程
承包范围:设计施工范围内无机玻璃钢风管及相应设备的安装。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的所述工程内容,一致达成如下约定,相互配合条款;
1.甲方将本工程的无机玻璃钢风管承包给乙方,每平方19元,最终工程范围,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安装平方为准。
2.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和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配备劳动力,并负责对本单位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安装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才处理能力。
4.乙方在甲方注册的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残疾以及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工程建设的疾病、年满18周岁、55周岁以下的公民,不得使用童工和55周岁以上的高龄工,也不得私自招用闲杂人员和无证人员。
5.乙方所有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含业主、监理、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乙方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立即作出处理。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无证操作的人员甲方有权制止并可依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8.乙方应在其施工而生产的危险作业场所及仓库等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与警示标志,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
9、乙方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单位相关治安管理规定,严禁发生黄赌毒、盗窃诈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案件。
10.乙方应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杜绝脏乱差现象,男女混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杜绝在宿舍内放置,如果有违反,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本项目安装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含业主、监理、总包方)的管理,施工人员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伤残或死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1.对甲方提出的整改通知,提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甲方。由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12.对无视安全生产,妨碍甲方安全生产工作,甚至顶撞威胁的,甲方有权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予以清退。
13.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与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执行期限从乙方承包的安装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满止。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苏州淞南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电话:
日期:
乙方代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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