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办公楼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确保各办公室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办公室其他人员为第二安全责任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加强自身安全观念。第一安全责任人要定期向本办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能力,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集团综合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上报部门领导审核批准,以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防火安全工作。不准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办公室,办公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和焚烧废弃物,公共区域禁止吸烟,保持办公室干净、卫生、整洁,杜绝火苗滋生。
四、要加强防盗安全管理。
(一)工作时间内注意保管好现金、手机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看到陌生人要过问,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向集团综合办公室报告,谨防盗窃案件的发生。如无特殊情况,严禁将非本公司人员单独留在办公室。
(二)办公室内严禁大量存放现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它贵重物品。确实需存放重要档案资料、仪器设备和涉及收费及有现金往来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有报警装置的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发现有故障时要立即报告公司保卫部。办公室无人时,要将其设定在工作状态,确保其发挥作用。
(四)非正常工作时间办公楼启用门禁系统。门禁系统启用期间:员工凭门卡进出办公楼,并随手关门;非本楼人员需征得本楼员工的同意,并在其陪同下进出办公楼。
(五)办公楼所有办公室钥匙和大门门卡由总经办统筹管理、更换和复制,任何人不得随意复制或转借本办公室以外的其他人员使用。员工离职时应将钥匙和门卡交回总经办;钥匙或门卡遗失时,应立即向总经办报备。个人办公桌、橱柜的钥匙要随身携带。
五、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随手关门。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源,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定期对办公楼内的门、窗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有破损,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修理或更换。其中各办公室内由安全责任人负责,公共场所由公司保卫部负责,专用设备由专人负责。
七、办公室发生盗窃案件或火灾等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杜绝迟报、漏报的情况发生。发现办公室的门、窗、柜、办公桌被撬被盗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校保卫处或派出所报案,严禁任意翻动东西;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八、对于各种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行政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办公室进出门管理制度为使公司办公楼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进出门禁制度:办公大楼进出门禁职责范围包括:办公楼出入管理、物品出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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