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安全,本人对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自愿做出如下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
二、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做到厨房环境整洁,餐具消毒卫生,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自觉到工商行政部门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店购进食品,绝不私自购进“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来路不明的食品。
四、所聘请的厨师持有健康体检证和上岗培训证。
五、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整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有关问题。
六、本人愿承担家宴举办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七、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村民委员会、乡镇安办各持一份。
承诺人: 村民委员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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