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就业
我国大学扩招七年以来,大学在校人数,大学毕业生都大幅度增加。1998年,扩招前一年,大学招生107万。1999年,扩招的头一年就多招了50万。20xx年大学毕业生的数量将达到413万人,从1998年到20xx年的八年里招生人数增加了四倍,年均增加22%,大大超过人口、经济、基础教育等的增长速度。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20xx年,官方公布的该年大学生就业率是84%,即使以这个数字来计算,当年一毕业就失业的大学生人数达40万之众,这还不包括那些立志来年考研的考研专业户、将户口迁回原籍挂靠单位的事实失业者,以及为数众多的工作不稳定,无法平稳度过职业生涯中第一个三个月适用期的漂泊者。
(二)、大学生创业分析
在吉林省“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五个一”总体要求和《吉林省“大学生青春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团省委组织开展了“全省大学生青春创业”等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学生创业分析的带动下,大学生掀起了创业高潮。可是大学生创业存在很多问题:
(1)单打独斗。在强调团体合作的今天,大学生单打独斗创业的成功率仅2%~3%。团体精神已成为不可或缺的创业素质,
(2)心态问题。据调查,有70%多的学生有创业愿望,其“动手”创业的不到10%,不动手的原因只是简单填写了条件不成熟,创业首先要有“风险意识”,能够承受住风险和失败,还要有责任感,务实精神必不可少,必须踏实做事。
(三)、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2、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收费项目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1、程序更简化。
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据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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