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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工作总结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镇位于县城西南6公里,辖区总面积129.5平方公里,全镇辖13个行政村。20xx年度我镇适应新形势,探索新途径,整合联动,多策并举,开创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全新局面。20xx年我镇通过加强衔接管控,做好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同时完善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的衔接机制,运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核查核实率达100%。目前,全镇安置帮教措施落实,衔接制度完善,共有刑满释放人员22人,帮教率达100%,刑释解教人员无脱管失控情况,无重新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一、加强组织网络建设,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司法所所长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司法所、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等职能部门抽调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全镇13个村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县、镇、村三级网络。目前,全镇共建立安置帮教小组13个,帮教对象22人。为全镇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八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

  3、深入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综治办、村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调整和指导。

  二、存在的问题

  镇这几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衔接管理难。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其原籍村、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

  2、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3、城镇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难。城镇刑满释放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主要一是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二是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刑满释放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1、解决好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安置和帮教工作,主要是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3、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刑满释放人员的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性格脾气,追求目标及对生活的欲望,悔改的心态、决心、行为等不同,必须搞清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层次管理。

  4、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管理数据库,资源共享,使其出监所前,住地安置帮教组织机构能够全面掌握情况,在他出监所时及时衔接上,有针对性落实帮教措施,及时掌握他们的现状,行动去向,减少漏管失控。每年,对他们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将情况输入信息系统。

  5、开展综合治理,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以及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重新犯罪,单靠某个部门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各部门的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改造”等方面狠下功夫,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要把安置率、帮教率和减少重新犯罪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综治政绩的主要内容,同年度考核和奖惩挂钩。在就业安置、救济补助方面要与其他公民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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