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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协议(非住宅)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甲方:

  甲方是指:

  1、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有房屋出售单位(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

  乙方是指购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购买(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房屋位置;户型;建筑面积。

  为规范房屋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装修房屋的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二、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向甲方办理装修登记手续并提出装修设计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装修登记并审核同意装修设计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

  四、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凭甲方编发的出入证进出小区,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五、装修期间,甲方将派员按本协议对装修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服从监督管理。

  六、乙方保证施工人员每日时进入,时离开。装修施工时间为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七、装修时乙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一楼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

  3、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经批准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如确需改动,须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5、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乙方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时,乙方应保证线路及管道畅通,不得影响原有设施的整体功能及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过环保规定的高噪声电动工具;

  7、房屋外挂设备如空调等须遵守甲方统一规定进行施工;

  8、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消防规定进行操作,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公共场所、公共配套设施的装修应经过市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施工;

  八、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前用袋装好放置在门洞一侧,日产日清。委托甲方清运时,实行有偿清运,有偿清运费由乙方按元/吨支付。凡乱扔乱倒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乙方违反规定装修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拒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十、因装修施工或搬运装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因搬运、装饰装修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按约定交纳费用。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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