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推进“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市和省、市统计局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快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目标任务
(一)普法学习宣传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尤其是统计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1.紧贴中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xx大关于法治建设精神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传播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理念,引导他们有序表达诉求,做好有关诉讼、信访、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加强宣传宪法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围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主的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各科室、各部门领导要充分重视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开展督查,确保普法学习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本局仍以上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普法学习宣传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普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镇统计办公室普法宣传的指导,及时完成市普法办、市局交办的统计普法教育任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统计办公室、本局各科室要将今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全体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计划安排见附件),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应结合统计工作进行。
3、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和本市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及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要点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突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统计法》这一重点,着力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提高基层单位和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4、形式多样,有机结合。普法学习与宣传应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充分利用集体学习日共同学习,工余时间自行学习,结合主题宣传周(月)、纪念日、专业工作、专业培训、职称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继续教育、统计监审、督查、自查自纠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公共性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牌等多种阵地和工具,广泛开展公共性、公益性和专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学习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努力掀起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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