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被告1:
被告2: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腾空、搬离并向原告交还其所占用的位于xx市xx小区栋x、x层楼的场地。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场地占用费x元(从20xx年x月x日计算至20xx年x月xx日,实际应计算至被告交还占用场地之日止)。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x月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租赁xx市xx小区x栋层楼的场地(面积约x平方米),每月租金x元,租赁期间自20xx年x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满后,拒不交还场地的,须承担占用门面期间双倍的租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交付了租赁场地。20xx年xx月x日,合同期满前,原告向被告发出《通知》,告知被告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租赁合同,请被告在合同到期时,将门面腾空交还原告。但在合同期满后,被告没有将租赁场地交还原告。依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每月支付门面占用费x元。但被告在20xx年xx月份每月只支付x元,从20xx年x月x日起则分文不付。至今也没有把租赁场地交还给原告。
综上所述,被告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拒不交还场地,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如原告所请。
原告:
被告1:
被告2: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