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全市广大居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积极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当您基本生活发生困难,并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申请低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830元/人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30元/人月,低保金按核算的家庭收入实行补差发放)。
当您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时,可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实施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方式,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可入住中心敬老院,不愿入住敬老院的可在家进行分散供养,乡镇(街道)及村组为每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确定照料护理人,照料护理人为特困供养对象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生病看护和住院陪护等服务。
当您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
如您遇到困难想申请以上救助,有两种方式进行申请。一是带着您的户口本、身份证、救助申请等资料,到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进行申请。二是关注微信公众号“e救助”,通过手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提交相应资料进行救助申请,若符合条件会尽快给您落实相应救助政策,不符合条件会进行答复解释,及时解决您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今后,我们将不断提高救助服务水平,竭诚为您服务,让广大困难群众享受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大家要用您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我们坚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祝您们身体健康,阖家欢乐,生活幸福!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