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市局稽查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全市国税稽查工作要点,通过努力,主要实施并抓好以下工作:
一,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稽查任务。
1—6月,全市累计完成检查并作出处理决定634户,中止调查,查无问题410户,共查补税额4906万元,滞纳金360万元,罚款980万元,合计6246万元;累计入库6093万元。其中市本级已完成检查并作出处理决定114户,中止调查,查无问题31户,查补税额2211万元,滞纳金241万元,罚没款570万元,合计3022万元(其中包括在审理案件18件,涉案税款,罚款506万元);累计入库1639万元,下查一级在各县市累计入库895万元。上半年全市共受理举报案件293件,已结案242件,结案率83%。其中市本级共受理举报案件190件,已结案162件,结案率85%,查补税(罚)款1407万元。在各项检查中,我们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省局要求,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纺机配件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至5月中旬,该项专项检查全面完成,共组织检查42户,已作出处理决定26户,补税,罚款33万元。
(二)继续抓好下查一级工作。至6月底,在举报案件,纺机配件企业,三年未查企业及涉外企业的检查和审计中,下查一级完成检查75户,已作出处理决定42户,补税,罚款199万元。
(三)按照"一把手"工程的要求,认真抓好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工作。1—6月,全市共受托协查发票1585份,已回复1585份,按期回复率达100%,协查发现有问题160份,已补税罚款133万元。其中市本级受托协查发票368份,已回复368份,回复率100%,协查发现有问题发票50份,已补税罚款120万元。1—6月全市委托协查发票421份,已收到回复514份,有问题282份,涉嫌金额1830万元,税额311万元。其中市本级委托协查发票241份,收到回复352份,有问题234份,涉嫌金额1354万元,税额230万元。
(四)做好涉税案件移送工作,市本级上半年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涉税案件9件,涉及税款341万元。
(五)克服非典因素,采取有效的稽查手段,抓好非典期间的检查工作。一是以调账检查为主要检查方式。二是充分发挥企业自查的作用,由稽查部门组织的企业自查税款共达227万元。三是在涉外税务审计中,尝试调阅企业电子帐簿进行稽查的方式,并已对2户企业查获税款,罚款达90万元。四是充分发挥金税协查系统的作用。这些手段和方法的积极采取,有效地保证了稽查成果。
二,进一步加强稽查管理。
(一)为进一步完善稽查工作目标考核,促进稽查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提高,根据市局的考核要求,在全面征求各科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二)进一步提高稽查办案质量,规范办案。我们从抓案卷标准化入手,以案卷标准化来带动办案质量的提高,为此我们修订了《税务稽查办案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发应用了"稽查涉案信息系统",实现全市稽查系统涉案信息的共享,并较好地解决了三方面问题:一是通过录入1997年国地税进一步分设以来所有稽查案件的有关信息内容,解决了CTAIS应用前的稽查案件信息查询难的问题,提高了稽查选案的针对性。二是提高了案件定性处罚的准确性,通过对违法纳税人是否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连续违法情况的查询,为案件定性处罚提供了正确依据。三是通过设置按经济类型,违法手段等多个项目的查询,统计功能,提高了稽查的分析,监控,以查促管的能力及办案的效率,也避免了案卷资料因多次查阅可能造成的损毁和遗失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一)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稽查队伍的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敲,并按季召开廉政建设分析会,对各阶段的干部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讨论分析。
(二)加强对干部作风纪律的督查,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把抓干部的劳动纪律,工作作风作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抓手,我局专门成立了督
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督查工作规程,开展经常性的不定期督查工作。
(三)重视对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认真落实已有的《稽查局工作人员学习制度》,并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周一学习的督查工作。同时,结合新一轮"二员"选拔工作,在2月份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周的集中学习活动,先后举办了进出口税收稽查业务,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ISO9000稽查体系文件等三个专题的业务培训,并于3月初组织了业务考试;为全面提升稽查办案质量,实现案卷标准化,我局还专门组织对全体干部进行了税务稽查办案质量标准化管理培训。通过上述一系列培训,使我局干部的稽查业务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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