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男女双方于 X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条之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为了双方婚姻长久之考虑,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一致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不得具有重婚,通奸,非法同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解释)等行为,否则视为违反本协议之约定。
二、男女双方一致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不得发生家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家暴解释)行为,如有违反视为违反本协议之约定。
三、男女双方一致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不得发生赌博,吸毒等恶习,如有违反视为违反本协议之约定。
四、男女双方一致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男女双方不得具有一夜情,卖淫嫖娼等行为,如有违反视为违反本协议之约定。
五、男女双方一致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男女双方不得具有故意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违反视为违反本协议之约定。
六、男女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且因为该原因导致双方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归无过错方,则过错方每月应多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元,直至孩子大学毕业。
七、男女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且因为该原因导致双方离婚的。则过错方自愿将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车辆等财产部分或全部归无过错方。并且在双方离婚XX个工作日内配合无过错方完成过户手续。
八、男女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且因为该原因导致双方离婚的。过错方将给予无过错方X元的补偿。并且在双方离婚XX个工作日内付清。
九、男女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且因为该原因导致双方离婚的。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0%――40%),无过错方分割(60%――100%)。
男女双方承诺:
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均精神状态正常,冷静而理性,并都认为上述约定是公平、有效的。本协议是男女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基础之下订立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男女双方承诺以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协议所约定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男女双方知悉: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遵守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为了婚姻长久稳定之考虑。本协议不具有任何违反婚姻自由之约定,本协议不涉及任何结婚离婚之目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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