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
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2.本合同总价内包括下列费用:
产品价格、营业税、运费及全部货物卸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费用;
二、供货期及运输
1.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上述货物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和装卸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价款内(上海市区内)。到货地点如下:
2.交货期限: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日期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二天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当于合同总价40%的材料预付款,合计人民币 元。甲方应将上述材料预付款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在乙方收到材料预订款后正式生效。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在将合同约定之材料送往甲方指定地点的5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具体送货时间(甲方应派专人接受货物和验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3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货款,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总价的80%款项后将货物送往甲方合同约定的场所,交货同时提交产品合格证明及质量保证书。甲方应对货物当场进行数量清点和质量验收,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确认签字盖章。甲方在收到货物之7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余款。
四、质量与质量保证期
1.质量保证期为货到验收之日起一年;保质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更换。
2.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提供产品保护及维护建议书。
3.本合同所提供的 材料的品质保证遵循 的承诺,合同所规定的产品质保期,是指产品在 规定的施工方法和使用环境下的使用期限。
4.质量标准
(1) 根据设计及甲方要求,提供 公司标准包装及标准规格的产品。
(2) 产品的技术标准:
4.乙方应在提供产品的同时,提交制造商产品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
五、验收
1.货物抵达甲方指定之交货地点后,甲方根据合同、产品技术标准及货物包装内附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外观、数量进行验收,清点无误后,在外观及数量送货单上签字;乙方提交的货物送货单,须注明品名、型号、数量、合同编号;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的技术规格、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予以更换。
2.验收时发现缺件或错件,乙方应免费更换。
3.货物送达时,乙方须同时提交材料使用施工说明手册。
4.甲方对合同货物的验收,并不减轻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货款时,乙方将不予交货,且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0.5%/天的违约金。(最高违约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如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0.5%/天的违约金。(最高违约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
3.因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延期时,乙方须在前述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提交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后,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
4.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中止,变更,取消合同。
甲方如在合同约定交货最后期限日起90日,还不允许乙方送货或自行提货,以上情况视为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货物仓储保管费和逾期付款之违约金。(最高违约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
七、包装
标准包装。
八、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同等有效。
九、合同依据法律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附件(包括报价单、价目表、报价补充说明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生效,合同全面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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