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涉及学生交通安全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XX]2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以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为目标,坚持“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安全性能不良及报废车辆、非客运车辆作为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它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12月20日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教体、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全县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用;不具备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资质的驾驶员要坚决停用;有交通违法记录的,要坚决处罚;对“黑校车”,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强化学生出行的日常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准确掌握各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间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时间、行驶路线、载员等基本情况;要随时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有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对有违法行为的车辆和驾驶人,要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技术检验,及时保养和维修车辆,保障车辆安全性能完好。坚决杜绝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带病”上路。
(三)规范校车台帐管理。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建立校车日志,对每天出行前的检查情况、行驶情况、检查检测情况、维护维修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教体局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并作好分析,促进校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常规化。
(四)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校车安全主管部门的职责,排查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并将排查出的非法营运车辆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通报给公安交警部门。同时,认真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逐车逐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详细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位置、学生数量分布和校车需求等情况;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及站点的确定和设置工作;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作为考核评价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之一,明确规定校长、班主任职责;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汇总分析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信息,向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建议。
2、公安部门负责全面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基本情况;建立定期排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及各种安全防护不到位的车辆;负责校车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审验及安全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把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作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重点单位;在冰、雪、雾等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要增派警力,全力维护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
3、交通部门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道路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营运的校车,打击黑车非法运送学生;对接送学生车辆经过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通行安全;合理设置各种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消除学生行路安全隐患。
4、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把学生安全出行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责任追究。
5、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施《固始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问题。要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长是本乡镇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当起此项工作的领导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乡镇、部门也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切实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交通安全。
(二)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结合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活动,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严把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资质车辆和无资质驾驶校车人员从事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部门要以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不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同时,要建立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加强校车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检查,狠抓落实。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制不落实、失职失察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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