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强化消防治安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我单位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保证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符合防火要求,不使用易燃材料。
二、因工序施工需要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保证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防火措施到位,保证不违章作业。
三、有施工作业需要用火时,主动经现场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并按用火证规定的要求使用明火作业。
四、因施工需要易然材料时,主动按易然品的存放、保管、使用、回收要求,自觉严格加强全过程管理的控制。
五、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人员操作。
六、严格按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不在工程内安排施工人员住宿,保证不在施工现场吸烟。
七、施工中需使用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时,遵守现场规定按要求和数量领料和进场,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
八、作业时,保证不在作业区域内乱堆放建筑用材料,影响消防通道,不因施工材料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设施和将消防器材、设施挪作他用。
九、保证在管理区域(人、地、物),不使用电热器具,因工程施工使用的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后使用。
十、生活区宿舍设烟头桶,不卧床吸烟、乱扔烟头,每天设指定专人扫,不擅自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热器具,不带入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及有毒物品,不乱拉、乱接电源插座。保证每天有人巡查做到无隐患人走锁门。
保证单位: (盖章)
责任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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