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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二手房买卖协议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1.买卖双方的地址、联系办法等,并注明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家庭共有财产。

  2.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等情况;产权归属,房屋是否属于抵押房,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

  3.交房时间和条件;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的分摊方式。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免责等事宜。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4.特别提醒:直接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过户合同,可能会多支出一两千元的费用。在二手房过户上有一个标准指导价,按此指导价核算出的过户税费(业内简称“过户费”)要低于按成交价核算出的过户费。如果购房者不了解这一点,此部分的'差价(即“税差”)即归中介方所有,成为中介方利润的一部分,这也正是部分中介拒将发票交还买方的原因所在。但如果去交易中心直接签订过户合同,就必须按成交价支付过户费。 特别提醒:委托是一个单方行为,可以随时撤回。一般而言,房东在中介没有找到二手房买家并进入实质性运作状态前单方撤销委托协议的,只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的。但对于已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只要其合法性得到确认,那么当事人只有履约;如果要解除合同,就要缴纳违约金。

  5.在签约过程中要慎之又慎,对所签条款要逐条推敲,不能模棱两可;所有条款内容购房者都要真正认可,不要勉强签订;最好在合同文本签订前请专家或律师审核,这样才能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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