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1在遵循国家劳动、人事、社会保险、薪资福利等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科学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使薪酬体系设计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体现企业经营价值。
1.2让本管理办法成为激励员工创造绩效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薪酬吸引、激活、留住公司发展所需人才的作用。
第二条公司执行统一的薪酬标准。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
3.1市场导向。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市场原则,做到对外富有竞争力,对内具有激励性,强调公平、公正;员工薪酬与社会消费水平、行业薪酬动态、公司经营效益、部门(项目)收益和个人绩效考核等因素相结合。
3.2公平原则。以岗位和绩效为基础,体现职务、责任、贡献与效益的同比例增减,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薪酬体系方案设计、运作过程和执行结果严密而公正。
3.3经济原则。实行工资总额动态控制,通过管理创新逐步提高员工的薪酬满意度;公司实行福利待遇的市场化、货币化。
3.4合法原则。员工薪酬应依法纳税。员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集中代缴。
3.5灵活原则。根据人才供求关系和社会薪酬发展动态,对员工付薪保持适度的灵活性,即同一级别员工由于处在不同岗位、积累的从业经验技能不同、市场人才稀缺程度不同,而付薪有所区别,但原则上调整后的工资不超过原岗位工资的50%。
3.6保密原则。公司薪酬标准为公司商业秘密(岗位工资、福利费用为秘密级、绩效工资为绝密级)。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之规定,禁止相互打听、议论或对外泄露公司薪酬,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双方给予书面严重警告一次。
第二章薪酬委员会
第四条薪酬委员会是研究、制定和实施公司薪酬政策的专设管理机构。
第五条薪酬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5.1薪酬委员会由公司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财务经理(会计主管)组成,向公司总经理负责。薪酬委员会设组长1人,日常工作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六条薪酬委员会的职责。
6.1研究、制定和实施公司薪酬政策、计划和方案;
6.2对公司薪酬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3审批特殊人员的薪酬政策;
6.4审批公司离职人员的赔偿方案并监督实施;
6.5审核职级在M2级(含)以上新进人员的薪酬标准;
6.6审核薪酬调整方案及相关调整人员;
6.7研究、制定、实施公司激励机制和激励方案;
6.8研究、制定、实施公司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
6.9确保公司任何人员不能自行制定薪酬;
6.10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有关薪酬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薪酬委员会组长职责。
7.1召集、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
7.2主持薪酬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3审核、签署薪酬委员会的报告或其他重要文件;
7.4代表薪酬委员会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
7.5薪酬委员会组长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薪酬委员会工作方式和程序。
8.1薪酬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以现场会议方式,及时召开。
8.2薪酬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8.3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或意见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方为有效。
8.4薪酬委员会组长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任何有关信息。
8.5薪酬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应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公司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薪酬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条公司薪酬采取岗位工资制,按照不同的岗位、不同的技能、不同的绩效付薪。
第十一条公司的薪酬结构组成包括:
非业务人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费用、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奖金。
业务人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绩提成、福利费用、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奖金。
第四章岗位工资
第十二条岗位工资是对职位、等级和员工工作能力的一种定价。在确定岗位工资时以业界平均工资水平、对公司承担的职责轻重和员工能力高低三个方面为依据。
第五章员工职级表
第十四条员工职级薪等的审批权限。
14.1员工职级在E1级(含)以下的,由部门总经理提出意见,经总经办审
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14.2员工职级在E1级(含)以下的,且跳级至五级以上的,由综合管理部提出意见,经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14.3员工职级在M2级以上的,由综合管理部提出意见,经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调换岗位,按新岗位的到任时间确定岗位工资变动的时间。前半月到任的,当月按新岗位工资执行;后半月到任的,次月按新岗位工资执行。
第六章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绩效工资是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部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成绩确定。
第十七条绩效工资应充分体现效益原则、贡献原则、奖惩原则。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的'考核方法。
18.1绩效工资比例。员工季度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
18.2绩效工资以各员工的KPI指标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计发。
18.3各职级员工KPI考核指标及考核基数表详见附件。
第七章业绩提成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业绩提成办法,详见《业绩提成核算方法》。
第八章福利费用
第二十二条福利费用包括:固定费用、特殊费用。固定费用包括:交通费用、通讯费用、餐费补贴。特殊费用包括:节日费用、婚庆费用、生育礼金、生日贺礼、慰问金、丧葬费用。
第二十三条适用范围。固定费用和特殊费用只适用于已转正员工;员工餐费补贴适用于工作日当天出勤的全体员工。
第二十四条固定费用标准及明细。 (单位:元)
第二十五条特殊费用。
25.1节日费用:适用于三八节(女职工享受)。
春节:1000元;中秋节:500元;三八节200元。
25.2婚庆费用。员工结婚时,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婚庆费用。员工凭《请假申请单》(请假事由为婚假时),向公司财务部申请婚庆费用。
25.3生育礼金。员工生育子女时,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生育礼金。员工凭《准生证明》及《出生证明》,向公司财务部申请生育礼金。
25.4生日贺礼:200元。
25.5慰问金:1000元以内。
员工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一次性发放(重大疾病界定以国家规定为准);意外伤害必须是身体因意外事故所致伤害必须住院治疗,且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
25.6丧葬费用。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丧葬费用。员工凭《请假申请单》(请假事由为丧假时),向公司财务部申请丧葬费用。
第二十七条以上各项费用的发放,均由员工个人按财务部有关规定以相应费用额度凭发票按月报销。公司作为定额费用进行核算。
27.1为了准确、均衡核算公司和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并实际反映公司的税务计缴情况,费用额度的报销,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销,不跨月。如因特殊原因需跨月时,需要由副总经理批准。
27.2至年底报销费用仍未足额的,未足额部分与次年一月份工资一并计发,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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