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祖国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根据凤县文明办【20xx】8号文件精神,凤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凤冈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在全县中小学学生中开展“祖国好·家乡美--多彩贵州美丽家乡”书画比赛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凤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凤冈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活动主题:
祖国好·家乡美--多彩贵州美丽家乡
三、活动组织:
1、小学组:除龙泉一小、龙泉二小、龙泉三小以独立单位参赛外,其余学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参赛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作品报送。
2、中学组:凤冈一中、凤冈二中、凤冈三中、凤冈四中、凤冈职校、各乡镇中学和民办中学为独立参赛单位,由相应学校负责组织、指导和作品报送。
3、申报数量:各参赛单位分别选送书法作品5-8件、美术作品5-8件上交。
四、报送组别:小学组、中学组,按照书法、美术分类进行,分项设奖。
五、作品要求:
1、紧扣活动主题,围绕凤冈县风土人情进行创作,内容积极向上,个性鲜明、创意新颖,主题突出,体现地域、民族特色。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4尺(135×67cm)宣纸以内(竖幅),不装裱,只收毛笔书写作品,草书、篆书另附释文。绘画作品方式不限,尺寸:42×29cm。
3、作品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对入选作品,主办方有现场复审权。
4、作品需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学校、年级、班级、联系电话、指导教师等事项。指导教师要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每件作品只限一名指导教师)。
六、奖项设置
本次书画大赛设奖为:
小学生组书法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
小学生组美术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
中学生组书法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
中学生组美术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
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获一、二、三奖的作品颁发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报送到市文联,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七、时间安排
4月1日——5月15日,制定方案,发布通知,广泛宣传,动员学生参赛。
5月16日——5月31日,各中小学组织学生创作,初评作品,按照规定数量报送作品到县文联。
6月1日——6月10日,组织评委评奖。
6月15日,评选结束,总结、颁奖,报送获奖作品到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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