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宗旨:
推动学校阳光体育特色建设,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二、运动会口号:
阳光体育,你我同行,坚持锻炼,幸福健康。
我运动,我快乐,我锻炼,我健康。
三、领导组:
组 长:(全面负责本次运动会)
副组长:(负责运动会安全工作,写出安全预案)
成 员:(负责径赛过程的监管)
(负责场地划线、开幕式场地布置)
(负责田赛的监管)
(负责运动会运动会的组织纪律、赛程安排、裁判员培训、技术指导、器材、表格、成绩计算、资料的整理和入档)
四、裁判组:
总裁判长
径赛裁判长
裁 判
径赛记分员
径赛发令员
跳高裁判长
裁 判
立跳裁判长
裁 判
跳绳裁判长
裁 判
五、竞赛时间:
XX年4月7日。
六、竞赛地点:
学校运动场。
七、竞赛项目:
一、二年级:一分钟速度跳绳、立定跳远、50米、100米、800米;
三、四年级:50米、100米、 1500米、4×100米接力、立定跳远、跳高;
五、六年级:50米、1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立定跳远、跳高。
各年级男女生竞赛项目相同。
八、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且学籍在我校的在校学生。
2、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每项限报2人另可兼报接力。
3、报名时间:XX年4月1日前,逾期不报者,取消比赛资格。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个人项目按年级取前3名进行奖励。人数不足时按参加人数减一录取。
2. 计分办法:单项同年级前三名分别记3、2、1分,接力项目
(每年级取第一名)加倍计分。
3.各年级取团体第一名。团体奖的计分办法以本班运动员得分的总和计算。
4、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未获得名次的均发给“阳光体育好少年”奖状一枚。
十、竞赛过程:
上午:
8:00开幕式。开幕式结束后进行以下项目。
男子50米预赛 女子50米预赛
男子1500米预决赛 女子1500米预决赛
男子100米预赛 女子100米预赛
男子跳高预决赛 女子跳高预决赛
男子跳绳预决赛 女子跳绳预决赛
下午( 1:30开始):
男子50米决赛 女子50米决赛
男子800米预决赛 女子800米预决赛
男子100米决赛 女子100米决赛
男子4×100米接力 女子4×100米接力
男子立定跳远预决赛 女子立定跳远预决赛
十一、竞赛须知:
1、竞赛分组由领导组统一编排,比赛组按抽签排道次。
2、径赛项目,预赛取前6名进入决赛。接力项目按组抽签安排道次。
3、径赛决赛不抽签,按成绩排定道次。按名次3、4、2、5、1、6的顺序编排。
4、径赛和田赛发生冲突时,应先参加径赛,回来后按轮次参加田赛项目比赛,已过轮次不能补赛。
5、运动员的号码必须佩戴在胸前,以利于裁判工作。未佩戴号码者,一律不准参加比赛。
6、比赛中,非运动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更不能带跑。有影响别班运动员比赛者,扣除责任人所在班级成绩0.5—3分或取消其班该项目运动员成绩。
7、运动员资格审查由班级代表队严格审定,大会资格审查组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参加比赛者取消个人名次和本单位的团体名次。
8、发令
(1)50米、100米和4×100米接力按“各就位”、“预备”、“鸣枪”三令进行;800米和1500米按“各就位”、“鸣枪”两令进行。
(2)起跑: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给予警告,之后继续犯规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
9、检录:所有竞赛项目检录一律由各裁判组负责,于4月6日第六节课后进行。
十二、注意事项及说明
1、各班要抓住这次春运会的机遇,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教育和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自觉性。
2、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做好安全工作,制定安全预案,明确防范措施,了解学生身心健康情况,不宜做剧烈运动的,应劝其不要参加比赛。
3、各裁判要尽职尽责,端正思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有舞弊行为,要在学校全体教师会议上通报批评,并取消成绩。
4、各班必须把参赛运动员名单于4月1日前报总裁判长,逾期不报者取消比赛资格。
5、比赛结束后,各裁判长应立即把原始成绩单送交总裁判长。
6、各比赛项目的场地安排以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由各比赛项目的裁判自行负责。
7、各班主任、体育教师和裁判员应向运动员讲清比赛常识、规则。
8、如有不明事宜可询问总裁判长。
9、开幕式另行安排。
10、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XX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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