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xx开发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63号)要求,定于x年11月28日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现将会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x年11月28日18:00。
二、会议地点
(一)我市主会场设在花果山人民会堂一楼一号会议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碧江区、万山区、xx开发区、高新区、玉屏县、江口县、松桃县参会人员在主会场参会;
(二)其余各县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市、区(县、开发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站、股)负责同志;建筑业协会负责同志;注册在xx市内及各区(县)内的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分会场的组织工作,保证参会人数,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关闭手机,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并且通知本地相关企业参会。
(二)请各区(县、开发区、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辖区内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参会总人数等情况,于x年11月28日15点前报我局建筑业管理科。
(三) 请参加市级主会场的人员准时参会,不得缺席。并提前15分钟进场,保持会场秩序。
联 系 人:佘
联系电话:
邮 箱: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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