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在课堂上常常会遇到这种对同一个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大多数时候,到底谁说的更好,在以往老师是需要有明确的态度的,对学生而言,老师的表态便是一个“权威”的答案。而对同学们热切的眼光,我深情地说道:“如果有一天,你们做了课本的编者,认为结尾是不和谐的音符,在编教材时,可以将最后几句话删掉;认为结尾是和谐的,就继续保留这种结尾吧。”
下课了,我的这种做法是否合适呢?我不止一次地问自己。虽然至今没有明确的答案,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无论是赞同的还是反对的,他们关心松鼠的命运,喜欢松鼠的感情都溢于言表,而这不正是本课的情感目标吗?
这一节课上完后,开头那位同学提出的问题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显然,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是不会在介绍小动物之后,说它肉可以吃,皮可以制成皮袄的。可以,我在备课时,怎么就没有这种“别扭”的感觉呢?怎么压根儿也没想到学生会有这种感觉呢?是因为这篇文章我已经烂熟于心,我闭着眼就说出一段写了什么,一切都熟视无睹的缘故吗?看来,教师尊重学生读书的独特感觉,教师本人也应该走出习惯思维的束缚,拥有自己的读书感受,进而尊重自己的读书感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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