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在幼儿园投资、中小学投资等基础教育的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打造“高端幼儿园”项目。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 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乙方利用自己的品牌资源和市场运作能
力,甲方利用自己的教育市场资源、政府资源等共同合作,在原乙方拥有品牌的基础上打造 高端幼儿园;
2、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项目规划进行支持,协助申报及审批项目,以及对相关
项目深度开发,包括扩大规模、广告宣传、队伍建设等进行协助。执行本项条款时,须本着双方共赢的原则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3、 乙方同意优先将自己所持有的经营品牌用于甲乙双方合作的项目之中使用
(使用产生的品牌使用费和管理费等费用按要求支付),包括甲方在对外宣传、网站上使用、项目申报等;
4、 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关于小学、中学等其它基础教育的项目产生,任何一方可优先合作。
第三条 合作原则
本协议是框架性指导协议
1、合作的前提原则是双方平等合作,各自独立经营、不涉及对方的产权问题。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经营权并对外承担责任;
2、甲方对乙方的各项建议、规划、指导等(除单独约定外),对乙方都不具备强制性;
3、甲乙双方发生的具体项目合作,须另外签订合同,属正常合作范围;
4、对于双方共同投资或约定共担风险的项目,须单独签订项目合同;
5、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协调委员会的组成: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组成:办公室的职责:进行日常性信息沟通,并保持信息的一致性,协调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申报及审批、资源配置、政策层面的沟通等。
2、对于具体的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 保密
对本战略协议具体内容,双方都有对外保密的义务。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 。
第六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效力。
2、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3、一方欲中止本协议时,须提前六个月与对方协商。
4、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
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对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2、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3、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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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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