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快递公司同仁:
你们好。
代收快递是物业公司一项个性化的服务,而不是基本服务。在经过公寓物业服务中心的短信通知和电话通知后,20xx年X月X日上午10:30在物业前台会议室,物业公司和五家快递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友好的沟通和协商。快递公司负责人均表示会履行自己的本职服务,将快递送达业主家中。如果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在工作中发现有不完善的地方,双方可以进行必要的沟通和调整。现将物业公司和快递公司达成共识的内容确定如下:
一、按照《国内快递服务协议》的约定以及快递公司快递服务的性质,快递公司收取邮资之后,有义务将快递送达至收件人,并签字确认。快递公司需提前电话联系收件人,并约定时间送件上门。如收件人不方便亲自收件,并经收件人同意由物业公司代收快递的,快递公司愿意支付代收费0.5元/件,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代收快递。三天之后,收件人未来取件,物业公司将收取收件人场地费0.5元/天。
二、小区进出规定:快递公司的三轮车只能从公寓的南门进入。
三、由物业公司代收的快递放置点:公寓7号车库入口客服值班室。
四、物业公司代收快递的时间规定:上午10:00-上午11:00, 下午14:00-下午15:00,超过时间物业公司将不代收快递。
五、物业公司代收的快递取件时间规定:上午08:30-晚上20:30,超过时间不予取件。
六、开始执行时间规定:20xx年X月X日正式开始执行。
七、不予代收的快递:
1、法院传票、律师函、交通处罚单、汇款单、贵重物品(价值1000元以上)、食品、易燃易爆等物品不予代收;
2、体积大于1立方米的物品不予代收;
3、重量大于25公斤的物品不予代收。
广东EE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公寓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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