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儿子 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贰万陆千元(26000.00元)整,甲方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二、乙方自愿承担儿子付任何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及其家属、亲戚人等不得干涉乙方家庭正常生活,如:破坏乙方家庭和睦、威胁乙方家人安全等。若有违反,所造成的后果将由甲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同意:对儿子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在不影响儿子下,甲方可以对儿子 进行探望,但探望前必须提前与乙方约定,经乙方允许后方可探望;
六、本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自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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