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分局,县局机关各有关业务股室:
按照市局科室工作要求和我县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县局决定于x月、xx日和x月份税法咨询日,举办3期税收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流转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发票管理办法》、网上办税一体化和总局税务信息采集系统的操作应用等。
二、参训对象
第一期业务培训班:税务分局和税务分局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分局管理企业的税务人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税源管理一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政策法规股所有人员;稽查局相关业务人员。
第二期业务培训班:城关税务分局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分局管理企业的税务人员。
第三期业务培训班:税源管理二股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股所有人员。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业务培训班:x月xx日下午13︰30-17︰30。
第二期业务培训班:x月xx日下午13︰30-17︰30。
第三期业务培训班:x月份税法咨询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
第一、二期业务培训班:霍邱党校大礼堂。地址:霍邱城关光明大道党校院内。
第三期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到会,服从管理,认真听讲,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中途退场。
(二)各分局要提前通知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参训时间、地点和要求,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于x月xx日前将参训企业的名单传递至纳税服务股。
(三)各分局应确定一名人员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协助纳税服务股负责参训企业人员的签到工作。
(四)各参训人员应于开班当日下午13时前到培训地点报到,13:30准时上课,所有参训税务人员一律着税务春秋制服。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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