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原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原承租人):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20xx年4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于20__年4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原合同的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
二.20xx年4月15日,乙方已归还租赁房屋、附属物品(2把钥匙、1张电子卡)、设施设备等。同时,甲方已完成对租赁物业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的验收,乙方已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物业公司的所有费用,如水、电等。
三.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已共同检查并接受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水电使用情况及其他与该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无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自动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愿放弃因本合同提前终止而产生的违约金索赔权,双方对原《房屋租赁合同》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四.其他内容:
1.租赁保证金:根据原《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三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解除合同,合同有效期至解除合同签订之日”和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解除合同协议第四项:累计拖欠租金达七天”,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并通知甲方在20xx年3月4日前不续租。 根据原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五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综上所述,乙方同意支付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预付的定金: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伍拾陆元整作为上述违约的违约金。
2.关于计字: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计字为金额:人民币贰拾贰元整。交房时,计字为金额:人民币_元整。甲方以现金形式将米字返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乙方签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都会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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