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强化救护经费保障、成立救助站点,以及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野生动物捕猎和非法买卖行为等举措,切实保护当地野生动物资源,不断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上半年,救助并放生鸟类野生动物110只、兽类野生动物15只,其中红隼、貉、豹猫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30只,累计开展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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