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第三食堂处罚的通知
学校第三食堂在高三补课经营期间,师生反映饭菜质量较差,对教师服务态度冷漠,且违规采购部分熟食,师生反响较大。根据学校与其签订的协议,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500元罚款。并责成三食堂经营者限期改正。
萧山中学总务处
20xx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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