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发改局
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促进信息报送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对决策、管理和宣传服务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本工作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反映我局工作范围内的信息,不包括与局工作无关联的信息以及文学、艺术创作等作品。
第二条信息上报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市、县关于信息上报的管理要求,认真抓好信息上报工作。信息上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二)准确。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
(三)实效。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第三条信息上报内容。信息工作应当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临时重要工作进行。以下信息应当即事即报。
(一)上级领导或上级部门检查本局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公务活动。
(二)对上级会议精神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1
(三)局重点工作进展、重要工作活动、典型经验和基层工作好做法。
(四)对涉及水利建设要点、难点和热点信息。
(五)其它如调研报告、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在内的调研性信息。
第四条报送信息要求。上报工作信息应当及时,内容充实,客观准确,突出超前性、创新性,防止漏报、迟报、误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局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归口局办公室管理。各科室应当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二)信息编发和上报应当真实反映工作客观情况,及时反映当前工作动态,反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重大事件信息与突发紧急事件信息应当即时、准确报送。
(三)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各类信息的编发、登记及核稿、统一上报工作。对报送到局的信息由局办公室进行加工编辑和上报。
第五条实行报送信息审查制度。信息报送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扬主旋律,突出正面典型和成功经验、好做法,反映成绩和问题准确客观,有利于推动工作。实行报送信息审查制度:
(一)向省水利厅报送的信息,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稿、分管副局长或信息反映事项的分管副局长签发。上报2
省水利厅、水利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机关网站或其他对外网站的工作信息,由局长签发。
(二)对外新闻宣传稿件,由新闻宣传稿件涉及分管工作事项的局领导审稿。
(三)涉及保密信息审查的,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信息考核及奖励办法。信息报送实行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在省级以上有关报纸、刊物、网站上每发表一条信息奖励100元。在省水利厅网站和《江西水利信息》上每发布一条信息奖励30元。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在本局内部网页发表一条信息奖励20元。发表与局工作关联的摄影作品,奖励标准按上述文字信息类标准减半。
对信息工作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另行表彰。对不按要求报送信息,或报送信息失实、失准、失误而产生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七条经费保障。信息奖励及局内部网页维护所需经费,列入局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