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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小学推广普通话制度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高一小学推广普通话制度

沙溪镇高一小学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为了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更为积极有效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XX用语言文字法》和省、市语委会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全体教职工组成。由校长加强学校推普工作的领导,各班配备两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三、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的评选。

五、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每年至少开展1次普通话推广周活动。

五、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六、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教

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如违反规定,降低评优的等次。

七、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置“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

字”的提示牌。

推广普通话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以上制度,为实现我国新世纪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作出贡献。

高一小学

二〇〇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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