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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不完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律师分析: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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