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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不到位怎么处理?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1、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1)一般情况下,单个业主无权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交物业费。

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向业委会反应情况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并要求业主委员会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要求物业企业限期整改。

下面情况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

①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楼道卫生是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应加强管理。

②小区绿化不及时,绿地内杂草清理不及时。物业应根据季节及时绿化,并对园区公共绿地的花草树木进行精心维护。

③小区雨天路面积水清扫不及时,雪天积雪未及时清扫。小区内公共卫生,物业应及时清理。

⑤小区路灯、楼道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属于物业公司责任。

(2)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①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③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④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⑤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2、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更换吗?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所以,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不用担心,可以换掉。

需要注意的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

3、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等义务,业主就有权起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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