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建设办公大楼的过程中,由于建设承包商人员变动导致违反相关规定,需要支付给公司的违约金。这笔款项被计入了营业外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笔款项是否应该被计入收入计算所得税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从各种来源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总称为收入总额。其他收入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因此,取得的违约金
法律分析
在我们公司建设办公大楼的过程中(目前仍在进行中,尚未完成),由于建设承包商人员变动导致违反相关规定,从而需要支付给我们的违约金。我们收到这笔款项后,将其计入了营业外收入。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笔款项是否应该被计入收入计算所得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从各种来源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总称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指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拓展延伸
企业从违约金收入中如何核算所得税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从违约金收入中扣减赔偿金超过违约金收入计税基础的部分,作为企业合理的损失费用,从而在税前进行扣除。但是,企业需要准确地核算违约金收入,并且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税收风险和法律责任。因此,企业在进行违约金收入核算时,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并尽可能准确地核算和申报税款。
结语
在公司建设办公大楼的过程中,由于建设承包商人员变动导致违反相关规定,需要支付给公司的违约金。这笔款项被计入了营业外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笔款项应该被计入收入计算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从各种来源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总称为收入总额。其他收入指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因此,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八十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