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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交社保的新单位能否接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社保断交,劳动关系转出,补缴社保费,新单位可缴纳社保费。《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办理社保登记,个体工商户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也需申请登记。个人社保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一致。

法律分析

原单位断交社保,新单位能接受。但劳动关系要转出。如果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个案补缴原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原单位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新单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拓展延伸

新单位是否允许个人选择不参加社保?

在大多数情况下,新单位是不允许个人选择不参加社保的。社保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和福利而设立的,具有强制性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和雇员都有义务缴纳社保费用。这些社保费用将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因此,一般情况下,新单位是不会接受个人选择不参加社保的要求。如果您有特殊情况或需求,建议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雇主和雇员都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保障职工的权益和福利。在大多数情况下,新单位是不允许个人选择不参加社保的。如果您遇到特殊情况或有特殊需求,请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合并编制外,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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