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办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的,须在退休之月办理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保费,否则将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中止医保关系。不足年限的补缴标准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8%为一个年度的缴费额,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保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