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礼让电动车属于违章行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因此在电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或者交叉路口时,机动车应当礼让电动车先行。而机动车没有礼让电动车通行的,就违反了规定,是违章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正确的做法是先减速让行,同时给予手势,示意非机动车先行通过,若非机动车没有前行的意思或示意车辆先行,车辆可继续通行,不属于不礼让。
如何认定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1、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2、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3、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4、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准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转弯的机动车妨碍行人通行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