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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配协议书范本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夫妻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财产房产达成协议:房屋仍为共同财产,购买时间、套数、面积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享有平等的处置权、权属变更权利;共同维护、修缮和管理房产;增值收益平等分配;离婚不减少共同财产。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归属达成以下协议:

1.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名称:双方同意,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名称仍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影响夫妻对房产的共同享有和支配。

2.房屋购买时间:双方同意,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3.房屋套数:双方同意,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套数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房屋面积:双方同意,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面积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对房产的处置权:双方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可以协商处理或依法处理。

6.夫妻对房产的维护和修缮:双方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房产负有共同维护和修缮的责任。

7.夫妻对房产的权属变更:双方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属变更权利。

8.夫妻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双方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房产应实行共同管理,合理使用共同财产。

9.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增值收益:双方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房产的增值收益应平等分配。

10.婚姻终止时的处理:双方同意,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对共同财产房产的处置应协商处理或依法处理,共同财产不因离婚而减少。

以上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结语

夫妻双方友好协商后,就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归属达成以下协议: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名称仍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时间、套数和面积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享有平等的处置权、维护责任和权属变更权利,应共同管理和合理使用共同财产。增值收益应平等分配。婚姻终止时,共同财产不减少。该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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