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前往派出所立案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包括:一般情况下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只是留个案底,且公安机关处理事情不收费。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时,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在立案时,派出所应当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当事人可以撤案。如果控告人不服不予立案决定,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分析
报案后,才能前往派出所立案。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派出所在立案时,应当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但如果涉及到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要立案侦查的,或者当事人撤案的,可以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撤案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对当事人已经批捕的,还需要与检察机关进行协商,但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是不可以撤案的。
二、派出所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派出所立案之后可以撤案,但一般需要出现以下情形,才可以撤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三、遇到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遇到派出所不立案的情况,控告人如果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之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拓展延伸
遇到派出所不立案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寻求帮助: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如律师、公证处等。
2. 申请复议:如果对派出所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原决定并立案处理。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经济困难或无法承受诉讼费用,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寻求法律帮助。
4. 寻求媒体曝光:如果派出所的不作为给当地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可以向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促使相关部门采取行动。
在遇到派出所不立案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公民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沟通,寻求帮助,以期获得公正的处理结果。
结语
报案后,才能前往派出所立案。但并非所有案件都能立案侦查,民事纠纷和治安案件一般只是留个案底。立案时,公安机关应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但如果涉及犯罪事实轻微或当事人撤案,则可以进行撤案处理。派出所立案后也可以撤案,但需满足特定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若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9-04-27)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
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前款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9-04-27)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 第一百八十一条 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三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