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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广西桂林货物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总金额:

品 名规 格数量(KG)单价(元/KG)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合计人民币(小写):

二、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双方约定的以下标准。

1.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86.77-2016。

2. 保质期限:产品保质期为3年,具体有效期按供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日期为准。

三、 验收方式:供方应提交产品检测报告单,需方收到货物按照合同对货物进行验收确认。

四、 包装要求:

1. 内袋包装:内层为食品级塑料袋,外层为铝箔袋包装,1公斤/包。

2. 外箱包装:纸箱包装。

3. 标签要求:按供方标签格式粘贴标识。

五、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 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全额货款后即发货。

2. 交货地点:

3. 交货方式:快递送货上门。

六、 运输费用负担:运输及运杂费由供方负责。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全额预付货款,供方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 提出异议条款及期限:

1. 提出数量异议期为需方收到货30天内。

2. 提出质量异议期为需方收到货60天内,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最终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

检测费由提出异议方先承担,待检测报告出具后由对检测不利一方承担全部检测费用。

3. 若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在本合同八.1及八.2的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视作合格。

九、 违约责任:

1. 如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2. 如需方单方面取消合同,需方须按照未交货货款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及扫描件视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立协议备案。

需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经办人 经办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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