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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个人住宅)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房屋出租合同(个人住宅)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为每年________人民币(大写数字)。

第四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年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年支付一次,甲方在租金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第六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七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高空坠物、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 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 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 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4) 不得进行高空坠物,如若发生并造成其他人员和财产损失,乙方负所有责任。

第十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5、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6、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第十一条:特别说明

1、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期: 日期: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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