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安全部信息汇报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适用物业服务中心.
三、方法与过程控制3.1 各岗位在履行自己岗位职责的过程中,必须把履行职责情况向班长汇报。
为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各岗位安全员、班长、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也可以越级上报或直接汇报部门负责人。
3. 2 各当值人员在值期间接到业主的投诉、建议,遇到装修纠纷等,各种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应向班长、控制中心汇报,中心须做好记录及时反馈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形成报表进行每日一报。
3. 3 安全班长在接到班员的求援信息时需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在第一时间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反馈给中心,中心向主办汇报。
3. 4安全班长(白天)在当值期间若遇到处理不了的各类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安全主办汇报。
3. 5安全班长在夜间当值期间若遇到处理不了的各类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主办汇报;
主办在接到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在第一时间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向部门负责人进行汇报。
3. 6安全主办对所有自己的岗位发出的求援信息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处理结果。
3. 7安全主办对安全部所发生的各类事件根据情况,按公司要求需向经理汇报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经理汇报。
3. 8物业服务中心下班后小区的物资搬运手续由控制中心办理并向当班班长汇报,安全班长必须及时赶到控制中心确认核实后方可放行。
3. 9物资搬运放行手续和陌生人的盘问需上报中心给予核对后才能放行。
3. 10物资搬运放行具体流程为:前台办理--知会中心--通知现场岗位跟踪知会进出口岗核实--收回《物资搬运放行条》--岗位放行--回复中心--回复前台。
3. 11安全部各岗位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逐级汇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