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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服务区承包经营合同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高速服务区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服务区(项目)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赁经营项目位置、面积、经营范围

1.经营项目位置:_______高速公路服务区,桩________号

2.经营项目面积:租赁经营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区________平方米、区________平方米,乙方如对经营面积有异议,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书面提出并提供异议依据,否则视为乙方确认甲方交付的经营面积无误。

3.经营范围:乙方对该经营项目仅限于作之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营业地及从事经营范围外其他任何经营项目。

二、合同期限

1、租赁经营期限: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起到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止。如因甲方原因延期开业的,则按实际开业时间起计租赁费,由乙方与甲方所在服务区现场管理机构办理入场(开业)确认书。

2、装修期限。乙方可享有日的免租装修期,装修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止。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赁费,但乙方须按时支付水电费及其它应付费用。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装修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装修期的免租赁费及其他费用(如有)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赁费及其他费用(如有)。

三、租赁费、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一)租赁费:乙方须按下述第种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方式一:固定租赁费

合同期间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固定承包费(含税)总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第二年度开始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每年保底租金采用按季度预缴方式,乙方于每一季度(三个月)开始前的15天内向甲方支付。 其中:租金计算时间租金(________元)年递增率%

①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________元首年度

②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________元

③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税费各自承担。

方式二:保底租金+提成

合同期内租赁费采取“保底租金+(总营业额—保底营业额)*固定提成比例”的方式收取。

1、保底租金:首年度保底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第二年度开始在上一年度保底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每年保底租金采用按季度预缴方式,乙方于每一季度(三个月)开始前的15天内向甲方支付。

保底租金计算时间保底租金(________元)年递增率%

①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________元首年度

②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________元

③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2、提成部分:每年度保底营业额超出部分(总营业额一保底营业额________元整)再按提成租赁费。提成部分根据甲方收银系统经营数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于每个租赁年度结束后10天内进行结算。

税费各自承担。

方式三:营业额提成

乙方每月根据甲方收银系统经营数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按比例提成支付租赁费。税费各自承担。

(二)关于统一收银的要求

1、乙方须有偿使用甲方指定的统一收银软件与收银稽查软件 经甲方同意,特殊情况可使用自有收银系统,但须无偿向甲方提供经营数据接口,按甲方要求传输经营数据。乙方自行自费采购满足甲方收银系统要求的相关硬件设施、网络及监控相关设备(数量不小于一备一用的要求)。

2、乙方必须将全部营业收入进收银系统,甲方保留对乙方随时查账的权利及采取其他监督、检查措施核实乙方营业额的权利,乙方应履行相应的配合协助义务。乙方对其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乙方在每月月末3天前提供当月(上 _____月 ____日至本_____月 ____日)营业额及每日营业额数据给甲方,甲方将采取多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从每天打印出的收银小票来汇总计算当月营业额)与乙方核对营业额数据,双方产生出入的,以甲方最终核对的数据为准。

4、本合同约定须使用甲方收银系统进行收银的,合同期内乙方擅自不使用甲方收银系统进行收银,或存在串码销售、隐瞒收入等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未进入收银系统营业款的10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年内如发现乙方有三次以上上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列入甲方商户管理黑名单,禁止参加甲方所有经营项目的招投标报名。

(三)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1、经营项目物业管理费

乙方租赁项目经营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按对应的物业管理费标准________元/________平方米/月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所属服务区支付物业管理费,共计________元/月。物业管理费具体包括公共场区安全巡查及秩序管理、公共场区及公共卫生间清洁、垃圾清运以及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等“三池”清理(不含餐饮商户自行建设的隔油池、沉淀池等)、公共场区绿化养护、公共场区“四害”防治、公共场区用电用水及能耗、表前用水用电线路维护、公共消防设施及房屋等结构物主体结构检修维护等服务内容。

2、水、电费

乙方经营场所、员工宿舍必须统一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乙方须自行承担经营场所、员工宿舍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向甲方支付水电费。水、电费单价按甲方所在服务区供水、供电部门的价格计算,具体以甲方所在服务区水、电费统计清单为准。在合同期内,如遇水价、电价或其他收费项目费率、税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或供水供电单位缴费单据价格执行。缴费时间按甲方所属服务区向当地供水、供电部门缴费时间10日内向甲方所属服务区支付水电费用。若乙方不按时缴付水电费达到十五日的,甲方有权采取停业整顿等行为以维护自身权益。

3、宿舍管理费

甲方可提供间宿舍给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每间________元/间/月,共计________元计付宿舍管理费(此费用包含热水器等宿舍配套设施,空调使用费另行按实计算),每月5号前由乙方直接向甲方所属服务区支付当月宿舍管理费,宿舍管理费每年(按自然年度计算,自1月1日起)上调5%。

4、员工伙食费

乙方人员如需在甲方员工饭堂就餐的,甲方可为乙方人员提供与甲方员工相同条件的伙食,伙食费用标准为________元/人/天。乙方须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所属服务区支付本月员工伙食费用。因物价上涨等原因,甲方统一调整员工伙食费标准,则乙方的员工伙食费标准亦相应提高,乙方缴纳伙食费用后乙方人员未在甲方食堂用餐的,不得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或部分伙食费。该用餐费用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不开具发票。

5、装修保证金

(1)乙方进场前或在经营期内如需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经批准获得开工令后方可实施,并按_______元向甲方缴纳装修保证金,甲方服务区应向乙方开具收据。装修完毕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若此后由于乙方装修等原因造成服务区或相应设施遭受损失的,乙方需采取恢复原状等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必须按开工令所要求的要点实施装修项目,未与开工令所要求的要点相符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执行的,由甲方按要求组织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从乙方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6、仓储物业管理费

甲方可提供间仓库/加工间供乙方使用,共计________平方米,按________元/________平方米/月计收。乙方须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所属服务区现场管理机构支付本月仓储物业管理费。

(四)增税发票开具

1、乙方应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履约保证金除外)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2、乙方增值税纳税人类型:

A: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B: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

2、如因乙方中途纳税人类型变更(如由小规模纳税人变为一般纳税人)而导致所需增值税发票变化,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更改合同约定的开具发票类型。

3、开具发票类型:

A、增值税专用发票;

B、非增值税专用发票;

C、开票前双方议定

4、乙方为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且需要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开票资料,如果乙方的开票信息后续出现任何更改,须立刻书面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误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所有票据均在收到款项后开具。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税务政策执行。合同期内因税收、税费承担引起的相关责任,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物业管理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有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经甲方书面催告两次后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且无须经乙方同意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收上述款项。同时,乙方须在收到甲方扣收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补付履约保证金至原金额。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债权债务后30天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按时足额向乙方收取租赁经营费、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2.甲方有权改造、扩充、增加或减少服务区内经营场所的用途、数量或面积,以及有权合理使用服务区经营场所共用空间,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管辖范围内的服务区统一实施的管理制度,对乙方的人员、物价、服务质量、消防、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实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维护服务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形象。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的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的管理制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则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经营活动,整改及停业期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服务区整体营销策划及执行相关的营销活动,免费提供营销活动的相关知识或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和配合甲方开展的营销活动。

5.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的财产、权益及服务区形象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和赔偿损失。因乙方违法、违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6.服务区宿舍楼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使用范围内的保安、卫生、消防、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按时足额支付。

7.甲方有权但无义务对乙方聘请的员工进行统一岗前培训或定期培训,乙方无条件配合。

8.因不可抗力等其他事项造成实际销售折扣时,甲方有权以租赁费收入净额开具发票,如甲方已收取乙方预付租赁费且已开具发票,在发生销售退回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开具红字发票的相关手续。

9.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乙方交付甲方的资产应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完好,不能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要求由乙方按移交时的重置价值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

10.甲方或服务区管理方在服务区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服务区管理方对乙方的有效通知,乙方应当遵守并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确认对甲方提供的经营租赁场所及其设施、设备、周边环境的现状均已全面知晓,不持任何异议。乙方自行承担租赁项目的经营风险、自负盈亏。

2.乙方自行办理有关经营项目的二次消防验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政府许可证、经营销售许可等经营资格手续并办理年审及承担相关税费,保证及时完成各项目对外营业所需的全部筹备工作,并在合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将上述经营证照、营业手续注销。如合同期内,乙方变更前述证照的,应于核准变更之日起三天内向甲方报备。甲方不对乙方就租赁场所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如果乙方经营的本合同项目在服务区是新设的非分支机构,则乙方须在该项目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出具承诺函,承诺对该新设非分支机构的行为及其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营业执照有本合同签约方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服务区________分店字眼的,则不用办理承诺函。

3.乙方应与其聘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所聘用的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

4.乙方所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应按规范设置价格公示,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并能提供有效发票。商品售价参照城市24小时便利店商品售价执行,同时要求执行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同城同价的相关规定,且所经营的商品价格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后才能实施。

6.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服从甲方对乙方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各项管理制度,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合法经营。甲方与乙方均为独立的合法经营主体,各负各税、各自履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缴纳义务。

7.乙方若对责任区域内(含操作间、营业间、宿舍、办公室、储藏间、杂物间及其他附属用房等)设备设施、环境卫生等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甲方可先行代为整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为顾客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主动、自觉地维护服务区的文明窗口形象,承担违法违规、违约、顾客有理投诉等方面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9.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将租赁经营的甲方财产转让、抵押或搬出服务区,不得擅自变换、减少或增加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改动服务区所有标识、标牌及名称,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经营范围内建筑物的结构、外观和用途,不得在过道、停车场、绿化带、公厕等堆放物品而影响免费服务项目的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乙方应保持经营场所内部及外部区域清洁,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和预防措施以开展害虫预防工作,且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制造、或散播或泄露任何非正常的、有毒的或有害的气体或气味。乙方应负责将任何垃圾及/或废物清理至甲方或服务区管理方不时指定的地点。如果因此造成任何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承担装修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食品卫生、消防、治安及人员伤亡等一切安全责任,并负责通过政府部门的消防、环保、防雷、卫生等检查、检测,承担相关费用。

11.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12.乙方应就自置财产购买财产保险,如租赁经营范围内出现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财产损失或第三方人身安全伤害或公共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4.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致使第三方对服务区进行追索或主张权利(包括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而导致服务区无法正常经营运作。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场地、设施向任何单位、个人做抵押、质押、担保、转让、转租、分包,也不得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合同,收回场地,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乙方如需在经营场所内进行宣传推广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经营场所及公共场所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张贴宣传物等推广手段。

17.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不得在其租赁的经营场所内安装或使用超出电表容量的任何用电设备或存储违禁、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8.乙方聘用的员工须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9.乙方所有员工须统一着装上岗,其服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0.乙方应响应甲方及服务区组织的统一营销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营销费用。

21.如服务区因“厕所革命、垃圾分类等政策因素需要整改,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22.为塑造服务区整体形象和规范经营管理,乙方对服务区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饰,有关装修、改造方案须征得甲方认可。

23.乙方自行保管经营场所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24.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商品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如非甲方原因导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经营场所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日常考核

1.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权利责任。甲方属下服务区现场管理人员有权按照考核标准的有关规定,将不定时对乙方租赁经营项目进行检查。

2.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或未能达到甲方考核标准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从保证金中扣收相关款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在甲方的检查记录表中签字确认检查情况。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拒绝签字,甲方附上照片且有甲方检查人员签名则视同乙方同意确认。

3.乙方应对甲方上级部门组织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暗访考核”做出响应,同时还应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记分细则》等行业管理标准,落实大型检查、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考核、“国检、“服务区文明创建”等活动相关工作,并确保全部符合标准,保证考核达标。经营期间,若上级相关部门暗访标准出台有新的文件,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七、安全管理

1.服务区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乙方在经营场地从事经营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国家、高速公路监管方及甲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环保、施工等方面管理规定,保证安全环保经营和施工。同时保证不影响或限制甲方正常经营。若有违反,乙方应及时整改,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负责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服务区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制定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因乙方安全防范管理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等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允许甲方通过或在本经营场所内安装、使用和维修管道及线路。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紧急情况下除外)进入经营场所,以便进行安全检查、维

修或处置。

4.如乙方经营管理场所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火情及其它意外事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若乙方违反制度、违规操作等导致甲方被行政管理部门罚款或造成甲方其它损失,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赔偿甲方。

5.如合同期内经营场所或公共设备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甲方经营场地:

1.1.因乙方的行为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批评或公众传媒曝光的,且没有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彻底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第5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2.乙方未按时缴纳租赁费、物业类相关费用及其他经营费用,逾期超过5天,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经营或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第5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项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且逾期时间超过5天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4.乙方逾期不出具承诺函的,甲方有权扣收全部履约保证金;逾期三十天不出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5.除上述第1至5条款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条款且经书面催告后一个月内未能改正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第5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甲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合同,可采用特快专递(ems)邮寄合同解除通知书的方式解除,自解除通知书到达时解除。

2.出现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须在合同期满之日起计3天内或合同解除后3天内,自行清理完毕与租赁经营有关的全部的债权债务并将自费投资购买的存货、办公用品等各项设备搬走,将经营场所清理干净交还甲方,否则,乙方遗留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建筑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3.如果国家政策、法律、条例,或政府依法规划、征用等强制性措施或高速公路扩建、服务区升级改造等其他政策原因使服务区整体或乙方投资的经营项目单独被拆除,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终止,双方各自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甲方按实际租赁经营时间计收费,如甲方获

得政府对服务区整体或乙方投资经营项目的赔偿,则对应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拆除所获得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4.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不包括政策和市场变化),致使本合同完全无法执行,且无恢复的现实可能性,如乙方提出退出经营,则本合同终止,甲方按实际经营时间计收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仅造成某个项目不能对外营业时,则仅终止该项目的租赁关系,其余项目的租赁关系继续有效,甲乙双方应协商调整租赁费数额。

5、如因道路改造、服务区整体改扩建封闭施工导致服务区中止营业连续达10天以上,乙方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情况,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按实际中止时间顺延本合同期限,属单向封闭施工的,按实际中止时间减半顺延本合同期限,但乙方不得以此拒缴租金。

6.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1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设备、设施停止使用时;

6.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设备、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6.3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6.4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服务区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6.5 由于乙方或服务区内其它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6.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6.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赁费或相关费用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7.本合同因甲方原因解除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退还已收取乙方的租赁费,如租赁费已开具发票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开具红字发票的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等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含税价),并支付甲方追讨上述款项过程中发生之甲方工作人员误工费、律师费及所有差旅费。

2.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仲裁费、取证费、律师费等)。

3.若由于乙方营业证照手续不全导致甲方受到行政部门处罚、产生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超出履约保证金金额部分的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

4.因甲方责任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除赔偿乙方有关的合理和必要的配套设施投资实际损失外,须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乙方须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天内,将经营场所打扫干净归还甲方,将自行投资配套的经营设施搬走。否则,乙方遗留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责任提前退场解除、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超出履约保证金金额部分的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乙方投资配套的经营设施(含土建)全部归甲方所有。自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3天内,乙方须无条件退出经营管理,将经营场地清理干净归还甲方。否则,乙方遗留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和费用,责任互免;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一方须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须对该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期满之日起10天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资产的盘点及移交手续,乙方投资配套的经营设施(含土建装修等无法拆除、移动的资产,不含存货及办公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经甲方盘点如发现资产受损未维修维护的,乙方须及时维修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按该资产的重置或维修价值扣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2.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及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首部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和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首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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