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消防工作的检验标准
1.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的小区2.0标准:2.1供电系统:
2.1.1 消防应急发电机能手动、自动开启。
2.1.2 消防应急发电机油量充足。
2.1.3 配电房供电指示灯完好。
2.1.4 配电房工作记录完备。
2. 2供水系统:
2.2.1 消防泵可以自动、手动启动。
2.2.2 花洒泵可以打到自动位置。
2.2.3 消防池水位有定期检查记录。
2.2.4 消防泵、花洒泵有定期点动记录。
2. 3消防通道及对讲系统:
2.3.1 消防通道(包括车道)畅通。
2.3.2 楼层消防通讯对讲良好。
2. 4排烟系统:
2.4.1 排烟机有定期开启记录并打到自动状态。
2.4.2 送、排烟压力充足。
2.4.3 各楼层防烟门均在 状态。
2.4.4 送风、排烟管道无堵塞。
2. 5疏散系统:
2.5.1 疏散标志清晰完好。
2.5.2 疏散楼梯畅通无阻。
2.5.3 消防电梯运行无障碍。
2.5.4 楼层照明正常,应急照明灯良好。
2.5.5 防火门有无封锁。
2. 6灭火报警系统:
2.6.1 消防栓箱配件是否完好(检查100%)。
2.6.2 烟感器能否正常报警(抽查10%)。
2.6.3 温感器能否正常报警(抽查10%)。
2.6.4 烟感器、温感器每次检查范围不得覆盖上一次检查范围,一年检查覆盖率须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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