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甲方(采购单位)采购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服务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人金额(大写):
2.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服务费、设备费、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第二条 交付和验收
1. 服务成果交付时间:
2. 服务成果交付地址:
3. 验收方式:按甲、乙双方确定的验收方式组织验收。
第三条 付款方式和发票
1. 付款方式:
2.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全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 ,甲方指定接收增值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邮件地址是 。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五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3‰。成交供应商违约的,违约金按约定金额支付,采购人违约的,违约金从采购款中扣除,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采购额5%。
2. 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应给采购人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 成交供应商延迟履约、不完全履约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相关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需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第七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注:由甲乙双方约定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中一种方式处理合同争议)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其它
1. 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保存 份,乙方保存壹份。
2. 本合同以最后签订日期为最终生效日。
甲方(章):
时间:
乙方(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