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我厂各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与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厂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根据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全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实行逐级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在泰兴公司铝厂厂长的领导下,负责铝厂的生产工作,主要对铝厂的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清洁生产管理、原燃材料及辅助材料消耗管理、能源消耗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等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分管铝厂下属单位。
2、认真执行国家技术标准,保证泰兴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3、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商务合同中的合理要求,对泰兴公司铝厂产品质量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4、认真贯彻国家和泰兴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禁违章指挥,教育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落实好劳动保护,保证安全生产。
5、领导和组织分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确保全面达到同规模氧化铝生产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创建和保持文明工厂。
6 积极支持各兄弟单位和各管理部门的工作,做到经常联系、及时沟
通、协商解决、合作愉快。
7、根据各二级单位员工的工作表现及时提出管理干部的调整、任免和奖惩建议。
三、责任要求
1、根据泰兴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编制铝厂的生产作业计划,组织铝厂各职能人员做好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掌握生产进度及产量完成情况,掌握产品质量情况,掌握消耗等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发生的问题,保证泰兴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2、负责铝厂新建项目、技术革新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方案的审定。掌握新建项目、技术革新项目、技术攻关项目的进展情况。领导和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3、 经常组织检查各车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向泰兴公司经理反映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100%,轻伤和重伤率分别控制在15‰、3‰以下,无死亡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连带责任。
4、领导铝厂的统计工作,保证向泰兴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等技术经济资料。